標題: [司法新聞] 檢察官靜坐嗆最高院 法界:院檢都有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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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6-5 19:21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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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2/6/5 08:55
撰稿•編輯:曾美惠   新聞引據:中時



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批最高法院違憲作出「不主動調查對被告不利事項」的決議,發起「檢察官六四運動」,4日上午10點到最高法院前靜坐抗議,創下台灣司法史的紀錄。(張德厚 攝)

檢察官「六四運動」引發院、檢激戰,也為法界投下震撼彈,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直言院檢都有錯,應各打50大板。

陳長文教授則指出,老百姓只在乎人權保障,檢察官是否能摘奸發伏,彰顯公理,不是看審、檢「吵成一團」,他建議,馬英九總統應該出面,讓司法院與法務部好好溝通對話,化解紛爭。

蘇友辰說,最高法院以限縮目的法律解釋,做出「法院僅調查有利被告證據」的決議,是司法改革的一大步,意義相當重大。


對這項決議的內容,檢察官如認為有爭議,應以正當的管道,委由立法院召開公聽會,或是修法以救濟,不是走上街頭靜坐抗議。

最高法院面對檢察官的抗爭、質疑,卻深鎖大門,拒絕溝通,讓外界見識到「權利的傲慢」,雙方都有錯,應各打50大板。

法界實務人士則表示,法官不負主動調查「不利被告」證據的義務,這項決議影響重大,應該由立法院召開公聽會,廣納各界意見後,再透過修法程序,將我國「刑事訴訟法」進行通盤檢討,最高法院閉門造車,打著保障人權,逕自做成這樣的決議,難杜悠悠之口。

法學教授陳長文說,目前的情況是檢察官、最高法院各自有立場,所論述的爭點,也各持己見,但彼此卻不肯好好坐下來溝通,這並非全民之福。


院、檢原本就應各司其職,在法庭上扮演好自己的角色,不該意氣用事,在「街頭」大吵大鬧。

[ 本帖最後由 非常不爽 於 2012-6-5 19:24 編輯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