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穎青(老貓):為什麼要反對封鎖境外侵權網站
盜版在台灣是犯罪,有本事,政府應該殺去國外取締盜版網站,而不是撿便宜鎖IP或DNS。封鎖網站並沒有制裁犯罪,只是鋸箭法,用限制人民自由的方式,讓盜版好像不存在。別人的犯罪變成合法公民權利的喪失,這是典型的昏聵執政。
同時,閱讀不應該有禁區,過去閱讀是讀書,現在閱讀包括網站,封鎖網站就等於為閱讀設下禁區。而政府沒有權力替公民決定你什麼可以看、什麼不能看。
最後,封鎖是一把威力強大的武器,今天執政者用來封鎖盜版網站,明天執政者就會援例用來封鎖誹謗網站,後天所有持不同意見者的網站就可能遭殃。不能容許這種可怕的權力開出先例。政府的責任是好好執法,而不是縮限人民的權利然後宣稱犯罪不存在。
https://plus.google.com/+octwchen/posts/egWDS9VesZa
PTT@Plurk:政府企圖以行政權的擴張去處理屬於司法權管轄的事情,已達成他對人民言論自由、通訊自由的不當箝制的目
imgur.com/6XdcFm3
還記得美國議員和財團勾結推動的法案SOPA在全世界網友的抗爭反對下沒有通過,台灣一定要擋!
http://www.plurk.com/p/in5p9e
Danny@Plurk:管制就是先把你當小偷,可是你是小偷嗎?不是。以前出版品審查不就是如此?
有時你以為世界很美好,其實只是因為你失去選擇的權利而不自知。
http://www.plurk.com/p/in8lcw
電腦玩物站長(異塵行者):
今天政府可以用危害社會秩序的理由叫警察傳喚一個說謊的人,明天就有可能用危害政府利益的私心打擊言論自由。今天政府可以用侵權的理由指揮網路業者封鎖特定網站,明天就有可能以阻擋不當思想的理由殘害網路自由。
誠然,說謊和侵權都是錯,但我們不應該把這把潘朵拉之盒的鑰匙交給政府,因為那將開啟一個權力無限上綱的統治可能性。我們當然應該勸導說謊的人、取締盜版業者,然而政府不應該擁有「以思想之名行法辦威嚇之實」、「指揮網路系統業者封鎖網路」的權力。
我相信「這個當下」政府的立意是好的,但我不相信一個以人為系統的政府可以「永遠立意良善」,只要裡面有任何「人的錯誤因素」加入,上述的權力就會變調,並且成為打擊自由最可怕的工具。因此一開始就不應該賦予政府這樣的權力,或是去合理化這樣的「法律」權力。
https://plus.google.com/+esorhuang/posts/78inKAZwndP
洪朝貴:「封鎖境外侵權網站」 可以保護著作權? 貴哥向 [背書此政策的] 資訊教授下戰帖
喬敬:「封網站: 台灣絕不能仿效中國建立防火長城」
HermesKing@PTT:這件事情真的很嚴重,來看看當初在美國推SOPA時,ANONYMOUS是怎麼說的…
海姊姊:這些東西要一起看 才能知道國民黨打算做什麼
Kang-min Liu:台灣的網路,不能有檢閱機制
洪朝貴:當智慧財產侵犯人權
蔡依橙:來,別怕!讓公正的政府幫你決定,什麼可以看、什麼不能看。
施典志:反對智財局封網法案!!
你知道智財局打算封掉所有可能有侵權內容的國外網站,在台灣打造類似中國的網路防火牆嗎?如果你也反對,請分享這個相簿,讓更多人知道,我們不要這種法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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