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[政治新聞] 併購案附停止三條件 NCC:不須旺中同意
龍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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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7-28 13:32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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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記者彭慧明╱台北報導 | 聯合新聞網 – 2012年7月28日 上午3:13
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法律處長謝煥乾昨天舉行記者會表示,切割中天電視、變更中視營運計畫等附停止條件,是政府機關單向的行政處分,不須當事人(旺中)同意,不完成三項附停止條件,旺中併購中嘉的交易案就不被許可。

謝煥乾表示,有關附負擔部分,是旺中同意、認可的承諾,雙方都確認。但附停止條件是行政處分,NCC是告知業者,不可能都要業者同意,「否則很多案子都不用通過」。

至於旺中集團反彈,認為旺中案應該續審,謝煥乾表示,NCC對旺中案已經做出有條件通過的決議,沒有續審的可能,他也不認為這是「駁回」,而是「對方沒有做到條件」。

旺中若重新送件,也可能是一段時間以後的事,屆時NCC還是視狀況決定收件。

旺中集團對三項許可附停止條件反彈,認為NCC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財產權。謝煥乾表示,附停止條件是四位委員認為可以用來管理言論、內容集中的方式,是四位委員的共識,「不需要和業者達成共識」。

他說,這幾項條件合乎規定,旺中可以不接受或不執行,旺中與中嘉的合併案就不會過關。

外界質疑,NCC做決定時,並未取得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的認可。

NCC主委蘇蘅指出,當天現場的狀況是,雙方先就旺中的承諾,達成廿五項附負擔的共識,並獲得旺中集團的認可,「這是前提要件」。

接著委員們進行討論時,也已經明確對蔡家父子表示,委員有自己考量的想法,「最在意的是意見多元、內容多元、意見的控制之類」,會將這些想法做為條件,並且在委員會議決議後告知蔡衍明父子。

蘇蘅說,蔡家父子堅持在現場等待結果,委員會議將三個停止併購案的條件,如旺中必須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、中視新聞台必須申請營運變更為「非新聞台」,以及中視應設立獨立編審制度等,蔡衍明父子當場都知道,並未馬上表示同意與否。

蘇蘅說,委員會做成決議後,旺中集團可以有各種考量,當然也可以不接受三項停止條件,都是旺中集團的決定。

「旺中集團現在不是一直透過媒體在放話嗎?」但她堅持在審議中的案子,她不做任何回應和評論。

她表示,這一屆委員會沒有將責任留給下一屆,也不是匆促過關,是經過深思熟慮,「這件事將來細節會公布,是可受公評檢視的!」


[ 本帖最後由 龍紹 於 2012-7-28 13:35 編輯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