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[組織經營學] 奸商、奸商,無商不奸
sqrtw (冥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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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-11-10 03:26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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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人有句話說得好:奸商、奸商,無商不奸。

不管開公司還是做生意,沒有真正所謂的『誠實』,就算有也是佔極少數,正所謂『殺頭生意搶著做,賠錢生意無人幹』,因為你若不奸,就無法在這市場上生存,很容易就被人淘汰。

但『奸』也並不全是壞事,這如同刀的兩面刃,端看用刀者如何使用這把刀,用在正途是會使公司生意興隆、名聲遠播,倘若用在壞事上,那就不只是奸商,而是賤商,這如同這次台灣的食安風暴一樣。

正所謂『盜亦有道』,商人的奸是在於彼此的競爭,是誰的東西做的比較好?誰的宣傳比較有門道,有效果?誰肯用心在研發與創新上技高一籌?誰的商品在品質保證上是絕無問題?

這些是屬於良性上競爭,這樣『奸』在於市場上的較勁,生意上的競爭,並不是為了賺黑心錢,用在非法的行為之上,雖然這也叫奸,但這樣的奸商只能賺一時,並不能賺長遠且永久的錢,更何況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品牌名聲。

但是在台灣所謂的奸商,只是為了圖利自己、圖利家族,為的只是讓自己如何賺更多的錢,用盡各種非法的手段、泯滅自我良心、枉顧消費者的安全,這是是所謂『奸商』的真實定義。

因為消費者習慣看表面,再加上所謂的官商勾結,專門販賣非法商品,就算被逮到對他們也不會有多大的損傷,因為法院是保護加害者的人權,並非保護被害者的人權,再加上拿得錢又多,通常都是高高舉起,輕輕放下,所以台灣奸商有就愈來愈多。

所以無商不奸,所謂正直的商人只是欺騙消費者的一種方式,譬如說用合法來掩護非法,這樣的手段就非常的多,且非常容易博得良好名聲,只要沒東窗事發,消費者都一定看得到是品質保證的好商人,但私底下呢?

或許有人也會認為我們也算奸商一類,這我們並不否認,因為對於那些非法業者、想跟我們作對的業者,我們是絕對比誰都還要奸,且奸到非常賤的地步,因為對於不法業者惹到我們頭上,還需要跟他們客氣嗎?

不過我們再奸,也從不拿消費者開刀,不像台灣的建商、某些食品業者、原物料業者、藥廠........,他們敢對自身商品做出100%的保證,他們所做的商品絕對安全無慮,只要檢驗出一絲微危法物品在裡頭,就直接抄家,敢嗎?

講白一點,台灣這些業者哪個不黑心?哪個不是不徹頭徹尾的奸商?只不過沒有被抖出來而已,況且就算被抖出來又如何,關個幾天不就沒事,就台灣那麼多殺人犯,真正判死刑的有幾個?還不是關沒幾年就放出來繼續殺人。

所以不是台灣奸商太多,而是檢察官跟法官在縱容這些奸商,就像他們在縱容那些殺人犯繼續殺人的意思一樣,這樣錢才能多收一點,他們才不管台灣老百姓的死活,就跟那些奸商跟殺人犯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