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[組織管理學] 外包發案與專業公司,傻傻分不清
黃惠娥
助理
Rank: 2
熱情發帖章   熱情回覆章   主題活動章   優質名嘴勳章   優等會員勳章   督導巡帖勳章  

積分 139
帖子 103
聲望 139
美金 109 美元
石油 62 頓
註冊 2013-4-7
用戶註冊天數 4036
用戶失蹤天數 3113
發表於 2015-10-6 15:35 
36.239.59.32
分享  私人訊息  頂部
現在人對於外包發案情有獨鍾,因為價錢可以隨便壓低,還能把這些接案者當下人般使喚,要求一大堆,給的錢少到比給自己孩子零用錢還要少的可憐,這樣怎麼可能會做得好?能做到多好?

但如果是真的做得那麼好,會需要另外再找廣告行銷公司嗎?還需要硬凹說之前做得怎樣,現在就應該怎樣,隨便把人當狗來使喚。

首先這類人犯了二大錯誤:
一. 不尊重產品
二. 不尊重人

因為妳自己先不尊重你自己的產品,把價值數十萬元的商品,變成像路邊回收物的價值,那你自己想想:你自己先不尊重你的產品,認為其價值只有你開的那個價,那麼別人會去尊重你的產品嗎?

再來就是對人的不尊重,也不想想你自己是個什麼咖,拿那麼狗屁一點錢,就把人家當下人使喚,既不懂專業,也不尊重專業,那誰會尊重你?尊重你的產品?

許多人都以為付個三四千元或是幾萬元就好偉大、好了不起,也不打聽打聽市場的行情價是多少,這樣就想當大爺,讓人什麼都照你要的做。

而這些不知是故意,還是有心,以為隨便用一點錢,就能叫人做好價值數十萬,甚至上百萬的產品或服務。

就像似你去西堤牛排吃飯,但你只想用十元吃人家數百元的套餐,這可能嗎?

或者該說這些人只想用一百元,去購買一部價值百萬的汽車,或是一棟房子,還要人家什麼都聽他的要求,大家覺得這有可能嗎?

有∼∼而且還真實發生,雖不是發生在上述案例中,卻是發生在出錢的一方,針對服務的一方來做的,不爽還會四處算造謠生事。

這也就是為何台灣現在公司競爭力,絕大多數都比不上大陸、日本、南韓、美國,現在連新加坡、泰國、印尼、馬來西亞、中東地區國家,有些公司都比台灣還要強,這是為何?

因為公司的領導者都應該知道一個基本觀念:要創造與提高商品的價值,不是毀壞與降低商品的價值。

所以你的商品價值多少,是取決於你願意用多少經費,來創造與提高你商品的價值,不可能用十元就能吃到一客西堤牛排的套餐,如果連這基本的道理都不懂,那可預見你公司能開多久。


[ 本帖最後由 黃惠娥 於 2015-10-7 16:58 編輯 ]


 

Sitetag